T2O即TV to Online,是指电视媒体与电子商务跨界合作,将产品从电视端转移到线上销售的创新性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是电视端践行互联网思维的一种选择。T2O能够实现“内容即商品”和“边看边买”的消费需求,即观众在收看电视节目的同时扫描节目的二维码,就能立刻得到产品的相关信息并购买节目同款定制的产品。此外,用户在任何场合,只要有节目标志的地方,就都可以拿出手机进行扫码购买。
1. “电视+电商+移动APP”实现即时购物
T2O采用了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商品链接的模式,能够实现即时购物的消费需求。观众在收看电视节目的同时如果遇到自己中意的产品,直接打开手机扫描节目的二维码,就能立刻得到产品的相关信息,购买节目同款定制的产品。这种消费模式相较于预先记住商品名称或编码,然后再在电子商务网站上搜索的操作方式更加的简便和快捷,也更能符合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普通消费者使用起来也更加的方便。
2. 跨行合作激发新型的营销策略
电视与电商跨行合作的结果就是电视媒体传递理念使消费变成冲动,电商提供平台使交易变成现实。因此,借助电视节目进行电子商务的营销是必要且可行的,首先具有视频节目等因素的电子商务网站本身是进行电视媒体“三次销售”的一个特殊的产品。其次由于电视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销售渠道更加多元化,产品的价格也更具优势;最后电视媒体可把普通的产品广告变为吸引眼球的电视节目,并且可以实现互动,更好的进行企业形象的展示和公共关系的维护。
3. 媒体融合的大趋势
“媒体融合”是全球传媒大整合下的新型整合模式,由于T2O能够有效的弥补电视媒体和电子商务的不足,所以这种模式逐渐被双方重视起来。对于电视台来说,借助T2O模式可以将注意力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来讲,电视媒体又有着不可比拟的信息传播和商品展示的功能,除了服饰和美食这些典型的产品之外,衣食住行所用到的各种产品都有可能成为新兴的热点和卖点。
电视与电商合作的“T2O"商业模式发展前景巨大,但是在应对舆论影响、处理摩擦争议、合理分配利益等很多方面还面临挑战。
1. 舆论的双面影响
不同于传统的广告模式,"T2O"商业模式中产品的宣传更加生动、具体,但不可避免地也会有负面作用。竞争吸引观众的同时也存在争议,引起很多专家和观众的持续讨论,虽然这有助于提高收视率、增加关注度,但很多质疑的评论也会带来负面作用。品牌电商在节目现场进行竞拍,各品牌的买家也在立体展示自身品牌的特色和实力,有效地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但是在竞拍的过程中,某些买家的言论可能引起观众的反感,反而不利于品牌宣传。
2. 摩擦的处理
“T2O”商业模式涉及的参与者非常多,众多参与方的目标并不完全相同。由于众多参与方的目标不尽相同,摩擦难以避免。节目方希望利用更加激烈的竞争,使得节目具有话题性、可视性,通过吸引观众的关注度,促进收视率的上升。但是有些争议可能造成有关方比较严重的困扰。品牌电商更热衷于提高自身品牌的知名度,抓住时机为自己的品牌做宣传。
3. 利益的合理分配
在“T2O”商业模式中,各种产品或品牌的价值也在不断提升,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由于参与者众多,贡献各有不同,甚至难以区分,利益的分配将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电商通过参与电视节目的竞拍环节,品牌也得到很好的提升,品牌网站点击率急剧上升。同时,由于收视率较好,电视节目本身也获得了良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