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跨境电商已成为数字贸易中最活跃、最普惠、最能代表时代技术进步特征的贸易方式,在打造安全可靠、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巩固我国对外贸易大国地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跨境电商纵深发展阶段,也遇到了交易平台、跨境物流、跨境支付、产业生态和监管政策五个方面的发展瓶颈。下一步要在分类指导综试区发展、推动 eWTP 建设、培育国际速递龙头企业、完善发展环境和政策体系等方面着力,进一步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的全球竞争力和规则制定能力。
一 跨境电商在数字贸易中发展最为活跃
伴随全球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贸易业态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了“数字贸易”这种新经济形态。跨境电商与数字品贸易、数字化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共同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贸易”。目前阶段,跨境电商已成为数字贸易中最活跃、最普惠、最能代表时代技术进步特征的贸易方式。
2014 年 5 月 10 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时,鼓励全国试点工作要朝着“买全球、卖全球”的目标迈进。当时很多同志对跨境电商的概念和发展路径是不清楚的,没有理解总书记指示的深刻内涵,导致后来出台了不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很快,国家和有关部门改变了政策方向,特别强调对新业态要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要制定符合新兴产业的监管规则。
海关总署为推动监管创新,推出“1210”“9610”两种代码,解决了跨境电商 B2C 零售进口模式的监管问题,并由世界海关组织向各国进行推介。2020 年 4 月,国务院批复雄安新区、大同等 46 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达到 105 个。2020 年 6 月,海关总署又增设了“9710”“9810”两种新的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 B2B 出口业务发展。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发布多个文件,从税收、清单管理、物流、融资、保险等配套业务上对跨境电商发展给予强力支持。这些措施成为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政策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激发了跨境电商的市场活力。
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供应链和传统经贸造成冲击的情况下,我国跨境电商逆势而上,2020 年实现进出口 1. 69 万亿元,同比增长 31. 1%,比五年前的规模增长了近 10 倍,2021 年继续发力,全年实现进出口 1. 9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5%,有力支撑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
自 2012 年 8 月国家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以来,跨境电商经历了十年的艰难探索,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走过了由异端化到边缘化再到主流化的过程。全球供应链的深刻变革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流行,进一步推动了跨境电商理念的创新及业态生态的发展。
今天,跨境电商已不再仅仅是“新零售”(B2C、B2B2C) 或“互联网+一般贸易(B2B) ”,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形式,成为一种由“电商+社交网络”融合而成的“社交商业”。跨境电商具有自己设计的供应链体系、线上线下结合的全渠道零售场景,并且正在通过平台对数据和其他信息资源的配置作用形成一种新的“产业组织”,从而打通了消费与生产的渠道,带动制造业的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跨境电商重构了全球供应链体系,优化并正在重塑全球产业生态及消费市场结构,它汇集了几十亿的消费者,使无数的中小微企业和众多从业者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之中,直接进入全球性的消费市场。
二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遭遇瓶颈
2020 年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国际环境错综复杂的形势,中央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重要性。
站在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审视供应链安全,巩固我国对外贸易大国地位,跨境电商无疑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肩负重要的历史责任。但在我国跨境电商纵深发展阶段,也遇到了交易平台、跨境物流、跨境支付、产业生态和监管政策五个方面的发展瓶颈。
( 一 ) 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
跨境电商平台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核心,是最重要的应用场景。它具有科技革命促进产业变革的典型案例特征,以平台代替了传统的产业组织,把新业态的所有关联企业聚合成一种新的市场关系,把碎片化的消费行为集结成巨大的贸易流量。
中国跨境电商对全球贸易方式变革做出了突出贡献,首先表现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B2C 的监管模式创新和一批跨境电商平台的成长。但由于政策创新不足,一些平台调整了业务方向,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量的增长与国内消费升级的趋势不相匹配。“9710”“9810”监管模式推出后,跨境电商B2B 出口业务大增,其比重约占全部跨境电商业务量的 75%。
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也呈快速增长之势,据统计,我国已有 60 多万家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商品交易严重依赖海外电商平台,我国卖家大多在亚马逊、eBay、Wish、Shopee 等平台上开店。2021 年 1 月,中国卖家占亚马逊新卖家的比例达到了 75%。① 国内虽有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平台,但全球影响力仍然不够。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成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一大掣肘,这使我国跨境电商在各种规则和服务上受制于人。
① Marketplace Pulse 数据显示,2021 年 1 月加入亚马逊平台的 4 万多新卖家中,中国卖家占比达 75%,与 2020 年 1 月的 47%有了显著增加。
2021 年 4 月开始,亚马逊平台以中国卖家刷单“违规”等理由,强制性关闭了大量平台上的中国卖家店铺, 使中国卖家的货、 款损失严重。据深圳跨境电商协会统计, 亚马逊平台上被封店的中国卖家超过 5 万家, 已造成的行业损失预估超千亿元。由于很多企业运至美国海外仓的货物无法退回,货主只能廉价处理, 在墨西哥形成了一个回收这些货物后再高价转卖至拉丁美洲的新产业。
( 二 ) 缺少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物流集成商
高时效性是跨境电商的重要特征,成本、效率和专业化是跨境物流业务的生命线。跨境物流的流程由集成、运输、储存、分拨、配送及相应的关务、税收监管等环节组成。我国的运输网络、综合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国内运输能力堪称强大,在进口商品物流的分拨配送上,菜鸟、京东、顺丰、“三通一达”等快递物流表现优异。
但我国在出口物流的全球业务上则相当薄弱。Fedux、UPS、DHL 等国际巨头垄断了国际速递业的市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虽有较好发展,顺丰国际、中通国际等也都加快了出海步伐,但其规模和能力仍与国内需求不适配。疫情期间,海运和中欧班列一箱难求、价格暴涨,而我国的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又严重缺乏,广大商户只能通过包租航空公司的“客改货”飞机解决跨境货运问题。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市场空间广阔,据运联智库估算,2021 年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市场总量约为 2. 5 万亿元 (含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仓储),但呈现极度分散的市场竞争格局。从跨境电商物流市场 TOP30 企业来看,主要包括第三方服务商 (纵腾集团、递四方、燕文物流等)、快递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业务 (顺丰国际、中通国际等)、传统大贸货代企业的跨境电商物流业务 (中国外运股份、华贸物流等),TOP30 企业营业收入共计为 987. 3亿元,② 占比仅为 4%左右,相对于庞大的市场容量,可谓冰山一角。跨境电商物流市场集中度低,也导致我国物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较弱。
总之,我国缺乏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物流集成商和服务跨境电商业务的专业化、国际化供应链管理商和大型航空承运商,这成为制约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一大短板。
② 运联智库:《2021 中国跨境电商物流 30 强解读及市场洞察:混战中难见分晓》,2022 年 1月 4 日。
( 三 ) 跨境收款依赖境外支付服务商
由于支付宝、微信的存在,我国跨境电商在零售进口方面拥有很大的优势,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也与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合作,服务卖家,开展收款业务。
但业务量最大的出口业务,虽有连连支付、Pingpong 等成长性很好的支付服务公司,但中国卖家的收单、收款以及其他个性化、金融衍生服务业务,仍需依赖 PayPal 等美国公司。据有关方面数据,境外 70%的在线跨境买家喜欢 PayPal 的支付服务。在结算等环节,包括银行和卡组织在内的中国跨境支付商亟须提升自己的规模和服务质量,而困扰中国卖家的外汇收入回流问题仍长期未得到解决。
( 四 ) 大部分城市尚未建立起富有生机的产业生态
任何新业态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技术、人才和产业体系的强力支撑,离不开环境的营造和模式的不断创新。新技术革命催生的产业组织往往与传统规则和模式之间摩擦系数很大,跨境贸易更是涉及国际通则、标准、管理,涉及格局的调整和多双边利益的博弈,是一个典型的系统工程。
在原有 105 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基础上,国务院于 2022 年 2 月批复了第六批 27 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至此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 132 个,在广东、江苏、浙江三省实现地级市全覆盖,也拓展到中西部外贸发展基础较好的三、四线城市。跨境电商综试区是我国跨境电商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实际上就是“试验”两条路子:一是蹚出一条新路,创造新的政府监管和产业发展模式,形成新的行业标准和规则,使之能与世界对标接轨;二是形成一种新的产业生态,使其能与其他产业系统共生共荣,实现能量互补。
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极为复杂,除交易、技术、人才、信息、物流、金融、品牌营销、知识产权关系、供应链管理、咨询、设计、法律、财务等众多的服务外,还有政府监管和税收、统计、外汇、卫生、市场等公共服务行业自律性组织。更重要的是,它还连通着庞大的制造业体系和国内外消费市场。但目前除深圳、杭州、广州形成了较好的发展生态外,大多数城市并未培养起富有生机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系统。
( 五 ) 跨境电商监管规则尚未与国际接轨
在国际经贸治理体系上,当前最大的问题是与欧美发达国家规则的对接障碍,在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创新模式逐步上升为 WTO 贸易规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是否要将跨境电商与数字化贸易、数字服务贸易一并作为我国对外“数字贸易”谈判的一揽子内容也需要抓紧确定,毕竟跨境电商是中国较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业态。目前,美国正在准备牵头开启针对中国的环太平洋国家数字贸易谈判,这个动向要密切关注。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2021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这些都对我国国际经贸治理,尤其是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对接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国内环节上,一些跨境电商政策还需要继续调整优化。
一是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正面清单和限额管理,消费者有较大需求的轻奢类商品和药品等都不在清单品类里,与个人物品进境清单的“负面清单”相比,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
二是一些城市正在试点的跨境新零售 O2O 模式尚不能向城市商圈推行。
目前“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只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但很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都远离城区,不便于消费者就近购物。这些监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 与国家鼓励消费升级和“双循环”大思路仍有一定差距。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扩大开放的重要推动力,试点城市如何加快监管政策共享,如何推动功能性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构建,都需要在政策上持续发力。
三 跨境电商成为“外贸新动能”
2020 年 11 月 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发表视频讲话时强调:“中国将挖掘外贸增长潜力,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长、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将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 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在国家大战略的视角下去思考和谋划。
(1) 跨境电商被总书记定位为“外贸新动能”,实际上就是要依靠跨境电商释放的动力去助推中国外贸与国际贸易、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增长。
(2) 跨境电商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全域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我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促进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场景。
(3) 跨境电商是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新形势下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的重要保障。
(4) 跨境电商是增加地方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促进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使其更快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带动就业和人才聚集、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到,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已经被时代赋能,站在新的风口上,要解放思想、补上短板,用新发展理念促进监管不断改革、模式不断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流程再造,全面提升跨境电商的全球竞争力和规则制定能力。
四 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 一 ) 对全国132个综试区城市进行分类指导
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要立足城市发展定位、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实现跨境电商与地区优势产业联动发展,发展具有显著区域和专业化特征的跨境电商园区,吸引相关企业入驻, 形成区域特征明显的产业生态区,如深圳 3C 电子、中山灯具、义乌小商品、常熟服装、许昌假发等已经成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发展的典范。
如银川市可发挥“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平台优势,建设面向阿拉伯国家、上合组织国家及中亚地区市场的跨境电商枢纽园区;哈尔滨毗邻俄罗斯, 可建设面向俄罗斯的枢纽园区,南宁则可发挥紧邻东盟国家的区位优势,利用 “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建设面向东南亚的枢纽园区,以巩固和加强区域供应链。同时,基于目前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的发展特色,通过规划指导,在一些综试区城市推动构建跨境电商的专业功能。如支持杭州、深圳培育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和跨境支付平台,郑州打造跨境物流供应链平台和专业化的农产品、食品跨境电商平台,深圳构建文化产品跨境交易平台等。
( 二 ) 积极推动 eWTP 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杭州 G20 峰会上肯定过 eWTP 建设,但国内对其研究重视不够,它实际上是用跨境电商业态在全球区域市场构筑的供应链枢纽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将汇聚政府监管服务、社会化服务和交易支付、信息撮合、物流集疏分拨等功能,并通过商业实践探索数字贸易新规则。目前,eWTP 共在 6 个国家的 9 个地区开展合作试点。国外有马来西亚、卢旺达、比利时、泰国和埃塞俄比亚 5 个国家;在国内,与杭州、义乌、海南和香港4 个地区开展合作。eWTP 通过搭建数字服务平台和海外物流网络,以商业繁荣当地产业,并将中国在跨境电商领域推出的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监管模式以及保税零售政策等创新贸易举措向海外推广。
目前,通过 eWTP 建设以及企业“走出去”,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交通物流等基础条件,已基本形成了规则模式对接顺畅、跨境运输便利、海外仓相对集中建设、终端配送本地化的一些重要节点城市,把这些城市与国内跨境电商业态发展好的城市进行对接,即可成为一种能够支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全球性网络。
( 三 ) 培育中国国际化速递物流龙头企业
速递物流是以邮政包裹、快消品、零组件、高附加值产品、冷链产品为主的专业物流。随着我国产业和消费升级以及跨境电商业态快速发展,中国缺乏比肩 UPS、DHL 等国际快递龙头企业的弊端逐渐凸显。
在传统跨境物流中,主要采取 FOB(离岸价)模式,由海外买方承担运费并指定货运代理人,因此国内货代或物流承运商只负责国内报关和将货物运输至国内的港口/ 机场,干线运力订购以及海外清关和运输部分由买家指定的海外物流商负责,大量的市场份额被海外物流商所占据。在跨境电商贸易形式中,通常采用 CIF (到岸价) 模式,由境内的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运费并指定货运代理人,因此国内的货代企业得以整合全链,提供门到门运输。这种物流货主与定价模式的变化,意味着中国物流货代企业已具备产业链延展能力,将极大释放中国物流货代企业的定价能力和潜在利润空间。
目前我国国内快递业态发展势头良好,要打破中国跨境电商产业对国际物流巨头的依赖,就要整合资源,加快建设集国际集运、分拨、海外仓、终端配送和供应链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快递龙头企业。可喜的是,我国物流市场的“国家队”开始出现,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38. 9%,并引进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3 家战略投资者,以“综合物流服务方案提供者、全球供应链组织者”为定位,致力于打造全球性物流企业集团。
同时,也要提升中欧班列和海运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能力,发展高铁速递及国际运输卡车快递,开拓跨境电商的陆运市场,推进全球范围的“门到门”服务。
( 四 ) 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和政策体系
加强综试区城市交通、物流、口岸、保税仓及中国企业公共海外仓设施建设,为区域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支撑;降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准入门槛, 在继续严格监管的同时,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并加大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 通过电子围网等方式代替传统围网、卡口等物流监管方式,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加强国际业务互认和对等谈判工作,促进“1210”进口模式与“9810”出口模式的衔接转换,争取我国有条件的试点城市与欧、美、日以及东南亚的重点城市形成互动、互认的格局。
用个人物品进境清单代替现有跨境电商正面清单,适当放宽进口额度限制。调整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政策,与国际通行税制进行衔接,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经营成本。选择国家确定的若干“国际性消费中心城市”,利用电子围网监管技术, 将跨境电商 O2O 模式向中心城区商圈复制,让更多的消费者从中受益。
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开发服务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破解轻资产运营的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改革现有信保机制,支持银行运用供应链金融+区块链技术,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征信体系。
加强跨境电商数据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建立试点城市考评机制,对发展速度慢、运营质量低的可实施停牌整顿或予以撤销。2021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 〔2021〕24 号) 明确提出“建立综试区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2021 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估”。2021 年底前商务部完成了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的首次考评工作, 并约谈了 20 多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指出了这些跨境电商综试区存在的一些建设发展问题。国家已经释放出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动态调整的信号,这意味着跨境电商综试区会增加,也会因发展情况不理想而被取消,这一点必须引起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的重视。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直接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已达 60 万家,还有大量个人开店的工商户在这一领域从业,应支持建立全国性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
跨境电商是新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变革的产物,它引领了贸易方式的创新,推动了全球经贸治理体系的改革,彰显了良好的发展前景。有人预测,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份额中将三分天下有其一。各综试区城市要掌握它的发展规律,使其真正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文章来源:EWTO研究院,作者: 张大卫;
编辑:云朵匠 | 数商云(微信公众号名称:“数商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