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建筑业整体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全国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1%,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9%以上,建筑企业签订合同额年均增长12.5%。2020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26.39万亿元,实现增加值7.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1%。
得益于我国有效的疫情防控和经济修复政策的出台,2021年以来建筑业总产值保持一定韧性。在经济稳增长目标下,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将对基建投资起到一定拉动作用,预计2022年建筑企业新签合同额整体仍将保持增长态势。为更好理解“十四五”时期建筑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可重点关注以下十大关键词。
1、两新一重
两新一重,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5G基站建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城际高铁与城轨交通、智慧充电桩、特高压电力传输等将成为重点投资领域。
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包括都市圈建设、城市更新、城市防洪排涝、县域补短板、现代社区培育、城乡融合发展等六大方向。
重大工程建设: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包括重大引调水、供水灌溉、防洪减灾等三个方面;
二是电力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风电、光伏、水电、核电、分布式能源等;
三是交通工程建设,包括综合运输大通道、高速铁路、港口群和机场群等。
2、适度超前
固定资产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是拉动GDP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GDP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度相关。2022年经济压力已成共识、政策重心重回稳增长,基建投资寄予较高期待。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看,虽然“房住不炒”和“隐性债务”两大底线都没有动摇,但是基建提法是“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地产提法是“促进良性循环”。毕竟基建(尤其新基建)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改善生产与生活条件,而地产短期主要扭转负面预期、平滑失速风险,地产再膨胀显然不符合良性循环。
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是技术含量、应用场景超前,新基建加快布局,推动经济加快转型与产业升级等。更为重要的是投资进度与规模要前置。超前投资主要为了起到稳增长的效果,“超前”可理解为加速折旧与更新。
3、碳达峰、碳中和
为了实现“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中国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积极行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建筑业绿色改造升级。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则明确,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
4、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C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三大类。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在2026年前后,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5、光伏建筑一体化
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是一种将太阳能发电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不同于光伏系统附着在建筑上(BAPV: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的形式。目前大规模运用的是BAPV,也叫后置式光伏发电屋顶系统,光伏组件和建筑是分离的。
BIPV是与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安装并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被称为“构件型”和“建材型”建筑光伏,是建筑物外部结构的一部分,可作为屋顶、天窗、建筑物外立面的替代物品,不仅具有光伏发电功能,还兼具装饰、建材功能,将光伏组件和建筑结合为一体,被广泛应用于光伏幕墙、采光顶、外窗遮阳、雨蓬等多种场景。
BAPV是附着在(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材料,也称为“后安装型”建筑太阳能光伏,主要应用于一些翻新工程上,即在已完成的建筑物上安装光伏材料,这些光伏材料的主要功能是发电,不承担建筑物的功能,也不破坏或削弱原有建筑物的功能,目前大多数建筑一体化光伏指的就是BAPV。
6、抽水蓄能电站
抽水蓄能是目前技术最为成熟、容量大、度电成本低的储能方式,对于削峰填谷、平滑负荷、快速调整电网频率等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提高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用电安全。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比持续提高,国家支持和鼓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抽水蓄能定价机制——以竞争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和以政府定价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有利于推动抽水蓄能行业发展。
抽水蓄能电站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的水电站。在抽水发电的过程中,虽然会造成一部分电能的流失,但相比其他发电机组需要频繁起停机来调峰,效益更佳。
2020年抽水蓄能累计装机规模31.79GW,同比增长4.9%,占我国储能结构的89.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十四五规划新装机180GW。若按每万千瓦投资额0.5亿元测算,则十四五期间总计投资额约为9000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为3600亿元。
7、特高压智能电网
特高压技术能够满足超长距离的电力运输需要,且是可再生能源电量输送的主要载体。
2020年我国特高压输送电量5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部输送电量的45.9%;国家电网运营的18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4559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1682亿千瓦时,占输送电量的37%;南方电网运营的4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759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
我国配电自动化水平覆盖率不到15%,而发达西方国家一般都在70%-80%,智能电网建设是新一轮发展重点。根据南方电网十四五规划,配电网建设投资约3200亿元约占总投资一半。规划指出,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加强智能输电、配电、用电建设,推动建设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建设。国家电网十四五期间预计总投资2.23万亿元,其中特高压建设投资3000亿元。
8、PPP模式
PPP模式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途径,但自2018年以来,受国内信贷环境收紧与PPP清库整顿影响,同期PPP项目新签订单大幅缩量35%,全国基建投资增速也受此影响,自此结束了长达十几年的两位数高增长,断崖式下滑至个位低值水平。
财政部口径下,2021年全年PPP市场成交规模约为1.28万亿元,除2月与11月外,其余各月同比成交规模均为负增长,从整体趋势来看仍呈大幅缩减态势;
2021年PPP市场成交规模同比上年大幅缩减36.53%,已经累计第4年呈双位数负增长,若与2017年的成交规模峰值相比,2021年内成交规模仅为2017年规模的24.45%。
目前我国的PPP市场主体参与者仍以央企与地方国企为主,但地方国企近三年来的市场占比明显增高。民企正在从PPP市场中逐步退场,而相应退出的市场空间几乎全部由地方国企填补,而央企在整个市场中的占比动作则没有变化。2021年地方国企在手的PPP项目平均金额水平略低于2019年,说明地方国企在填补民企退出的PPP市场时,更加偏好金额规模较小的PPP项目。
PPP模式本身是有利于基建市场秩序的,一方面可以为政府项目引入民营资本的活力与效率,另一方面也为民营资本参与有财政背书的政府项目留出了一条通道。目前PPP市场增长乏力的核心症结在于新增PPP项目对财政支付的依赖与日渐紧张的PPP财政红线额度之间的矛盾。我们认为,PPP的市场未来或仍有成长空间,但该空间的释放或极大依赖于政策层面的调整。这类调整可能发生在项目参与者的引入层面(如引入保险资金),可能发生在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层面,可能发生在项目运营补贴政策制定层面。在未来甚至可以持续关注当前的PPP红线规则,是否会为市场空间的扩容而出现调整。
9、专项债
2020年专项债大规模流入基建投资,一定程度上降低了PPP市场减量带来的负面影响。虽然2022年基建投资增速的主要动力或来自于专项债的发行(年内新增+上年递延),但从长期可循环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基建市场中专项债不会成为地方政府平台债或是PPP市场的替代品。目前短期表现出的替代效应,更多来自于特殊时期的宽松。而在长期视角下,基于专项债本身“自营自偿,自给自足”定义下的融资门槛,很难大规模地长效解决基建市场的融资需求,其大概率为过渡产品,存在资金用不逢时、基建属性下滑等问题。
资金用不逢时。在部分地区的部分专项债项目中,可能存在项目建设与发债时点不对称的现象:部分专项债用于偿还已建成未支付项目的垫资,可以说投资在了“过去”;而部分专项债发行完毕之后项目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迟迟未能开展建设,可以说投资在了“未来”。因此导致发行规模与同年基建投资增量不匹配。
基建属性下滑。从专项债项目在各行业的分布情况可以发现,受棚改与民生类项目占比大幅增加的挤压,2021年广义基建领域占比相较2020年显著下滑,其中,铁路与公路合计下滑约4个百分点,城乡市政类下滑约5个百分点,而棚改则增加了5个百分点,民生及其他增加了约3个百分点。
10、REITs
传统渠道PPP规模持续走低,存在部分参与的地方国企较高依赖财政支付、PPP财政红线压力日益紧张等问题,未来增长空间取决于政策弹性。专项债大概率为短期过渡产品,治标却未治本,存在资金与投资匹配错位、基建属性下滑等问题。仍处于发展初期的REITs有望成为未来重要资金来源,若相关政策与制度进一步完善,或将因其流动性而满足项目承建方垫资、政府偿债、市场参与者投资等多方需求。
2020年4月,证监会与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REITs项目,6月以来陆续有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沪深两地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基础设施公募REITs作为提升投资效率、促进投资合理增长的重要手段,在“十四五”期间将迎来大发展。
目前,我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要是各大建筑央企和部分地方国企,投资规模大、施工难度高、运营周期长等特点使得民营资本难以参与到基础设施项目中来。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推出,为基础设施项目拓宽了资金来源,民营资本亦可通过购买REITs份额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建筑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REITs,提前获得资金回流,有利于纾解建筑企业债务规模大、资产负债率高的困境,增强企业的再融资和再投资能力。过去基础设施项目普遍由于投资规模大和投资期限长而缺乏投资退出渠道,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则提出了另一退出路径,实现“投资-建设-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盘活建筑企业存量资产,提升基础设施项目流动性,有利于建筑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北大纵横
编辑:云朵匠 | 数商云(微信公众号名称:“数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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