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季度,食品制造产业政策持续发力,促行业平稳运行。
一是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发布,重点是全方位全过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强化法治保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完善绿色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食品制造业全周期全链条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食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是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全方位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1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7章55条,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为全方位全过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着重强调要实施“全覆盖”检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依法从重从严。
同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是划分风险等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管理办法》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对特殊食品生产者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同时,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制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并综合考虑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是落实“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针对监管实践中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瑕疵”认定难题,细化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统一瑕疵认定情形和认定规则。
同时,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完善监督检查结果认定标准,依据是否影响食品安全并结合监督检查要点表确定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依法启动执法调查处理程序或者责令整改。对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以制度力量压实监管责任。《管理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的监督检查方式纳入法治轨道,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体系检查。同时,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责任约谈、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近年来,我国食品质量、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持续好转。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6.85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0.6万批次,总体不合格率2.48%。此外,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合规率达到93.5%;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离不开食品安全严格监管,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零容忍”。《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监管部门责任,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渐行渐近的食品绿色消费
为推动我国绿色消费再上一个新台阶,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明确了四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是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即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
二是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即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即加快健全法律制度,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建立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绿色消费信息平台;
四是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即增强财政支持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等行为处罚约束。政策四大方面22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构成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促进绿色消费的完整制度政策体系。
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近年来,绿色消费理念正在全社会逐步普及。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印发了3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产品目录,将19类近90种产品纳入认证范围,覆盖有机绿色食品、纺织品等与消费者吃、穿、住、行、用有关的产品。但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的现象。为此,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不仅完善绿色消费长效机制,同时也将进一步推进食品制造业领域变革,使行业全周期全链条全体系深度融入绿色理念,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就是要全面促进食品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推动食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
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2022年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与通用信用风险,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动态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统筹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与通用信用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食品安全静态风险因素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类别、企业规模、食用人群等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风险因素包括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等确定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运行等情况;通用信用风险因素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情况。
《征求意见稿》指出,食品生产企业的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分值划分为Ⅰ档、Ⅱ档、Ⅲ档和Ⅳ档。粮食加工品等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静态风险等级为Ⅰ档;调味品等较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之外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静态风险等级为Ⅱ档;糕点、豆制品等中等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静态风险等级为Ⅲ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专供特定人群主辅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静态风险等级为Ⅳ档。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向好,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我国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拥有近170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者,有14亿的消费群体和每天近40亿斤的消费量。建立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增加监管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改善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及早化解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分级评价,能够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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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经济智汇,作者 郭莉
编辑:云朵匠 | 数商云(微信ID:shushangyun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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